热爱自然 尊重生命
时间:2016-06-02    来源:八仙宫弘道部整理     作者:闵智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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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自东方古老而文明的国度 --中国。中国的道教是根植于中华土地的中国固有宗教,蕴含着丰富的哲理、伦理思想,充满至善至诚的人文精神和思想的智慧。中国道教热爱自然,尊重生命,反对战争,维护生态平衡的主张,经过近两千年的实践,在中国大地上绽放出美丽的花朵,并深深扎根于中华民族的血脉和心灵,成为中华民族的集体潜在意识。几千年来,道教徒遵循着道法自然、天人一体的原则,把慈爱和同、不伤生灵、保护动植物作为自己宗教修持的一个重要内容,为保护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当今世界生态危机,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观念、把自然视为人类可以无休止索取的对象的思维方式,引发了人对自然的破坏和掠夺。特别是现代高科技战争,生化武器、核武器,不仅是对人类生命的巨大威胁,也是对整个生态环境的巨大威胁。在此,我们道教主张:

一、认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性,顺应自然规律

    人与自然是一个和谐统一的整体,只有确保天地的平安,然后人类才能获得长久平安。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环境破坏问题,我们必须改变人对自然的态度。变逆水行舟为顺其自然。

    天地万物都来源于 "道","一切有形,皆含道性"。万物都有按照道赋予它的本性自然发展的权利,我们应该尊重自然万物的生存权利,不要随意作践自然、毁坏自然。人作为宇宙共同体中的一员,应该以促进整个宇宙更加和谐完美为目标,而不应该以毁坏地球和毁灭各种自然万物的行为来扼杀宇宙的生机。道祖老子在《道德经》中教导我们,应"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因此,我们主张"无为"原则,就是说,要顺应世界万物生长变化过程的自然本性,不以人为的强制方式去破坏这个过程的本来面貌。


二、尊重生命,节制欲望

    我们主张敬重生命,提倡贵生精神。 "天道恶杀而好生"。为此,道教的各种戒律中,都作了禁止杀生的规定。我们希望所有的人都怀有慈悲之心,广行仁爱,手不伤生,如此必能受福于天。

    道祖老子教导我们: "知止不殆"。自然资源是有限的,而人的欲望却是无穷的,因此,我们在谋求利益的时候必须有所节制。我们在发展经济的时候,应该充分考虑到自然界生态环境的承受限度,对那些破坏生态平衡的事情,即使是具有极大的眼前利益,也要自我约束,不能去干。道教《太平经》认为,从根本上看,衡量人类社会贫富的标准,是世界上物种的多少。这种观点足以发人深思。

三、消除战争,保护环境

    基于道教的精神,我们强烈反对给人类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的战争。道祖老子说: "兵者不祥之器"。战争是对生命的最大伤害,所以是"不祥之器"。老子又说:"兵之所处,荆棘生焉"。战争也是对环境的巨大破坏,它造成了荒凉和生物的毁灭。我们主张不同种族、不同民族、不同宗教的人和谐相处,共同维护我们这个星球的和平与安宁。

    要维护人与自然的和谐,我们首先要保持自己内心的和谐与安宁。只要我们内心清静恬淡,少私寡欲,无为不争,过一种有节制的生活,深切领悟天人合一之道的内含,在心灵深处树立起与自然和谐的观念,遵循 "道法自然"的原则。从而努力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创造一个人与自然和睦相处,各种生命自得其乐,生态环境美好的世界。

    让我们虔诚向道祖祈祷,世界和谐、万物生全、人民安宁!

(闵智亭道长在2000年8月纽约 联合国世界宗教领袖和平千年大会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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