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通俗谈】道教信仰特点
时间:2016-01-07    来源:八仙宫弘道部整理     作者:闵智亭

1.从服饰上看。道教徒满发大领衣、高筒白布袜,宛若古典剧装。其实,这就是道教徒的素行装束,这种装束是华夏民族固有装束,是民族服饰。这种服饰是从唐代一直流传下来的。元代统治时期,多着“胡服”,明代统一后,朱元璋下令恢复唐制服装。清代统治时期下薙发令,让全国百姓剃发留辫子着满服,道教徒没有改变,故此在太平天国时把一些道士误认作“长毛”被杀害。民国以来,道教徒依然保留着清代以前的民族服饰,这是对民族传统服饰的保留。

2.道教徒服色尚青蓝色。这是沿袭传统文化五行、五方、五色说和道教“贵生”思想演化形成的。在五方五色五气中,东方属青色,为青阳之气,东方主生,在四季中主春,春天万物发生。东方也是道教信仰中的“十洲三岛”所在方,是道教向往的归宿之所,故此,道教服色尚青。蓝是海水和天空的自然色,《庄子》说“天之苍苍其正色也”。道教最重的大礼服尚紫色,这是以“紫气东来”衍出的紫为祥瑞征兆之色,历代封建帝王赐道士真人服多用紫色,故称“赐紫道士XXX真人”。

3.神仙信仰与方术是道教炼丹术和医药学的直接来源,长生成仙是道教的核心信仰。道教认为人只要专心致志,通过一定的修炼方法能够化形成仙脱壳飞升。故认为人身难得,今既得人身,就是有很好的“根基”,今生一定不能错过,不能把希望寄托在来生或死后升入西方“极乐世界”或死后灵魂升天,必须在今生就要修炼成仙。修仙的方法是修性和修命,修性是修炼心性,使性与“道”合;修命是以生命物质作为“丹药”进行“锻炼”,这个丹药,道教称为“大
药”或“上药”,即人赖以生存的精、气,神。修仙首先须要精力充沛、神气旺盛,就能使身体健康,延长寿命,所以道教“贵生”、“重生”。修仙须得自己去做,不是借外力能得来的,也不是凭幻想能达到的。所以道教说“仙道贵实”。道教正是由神仙信仰去进行人体功能的科学实验,由对人体功能的科学实验达到成仙的结果。这种“贵实”思想,与世界任何一种宗教都不一样,道教不但不反对科学,而且对人身健康、长寿、乃至肉体飞升,一直在做着科学实验和因人而异的探讨工作,对这方面的工作,历代道士写出了不少理论与实践经验的书,道教称之谓“丹经”。道教的神仙信仰可谓是“重科学的神秘宗教”信仰,这是道教不同于其它宗教的一个突出特点。实际上对人体功能的探索,现代医学科学也在进行着。

4.儒家经学在汉代出现了神学经学,道家经学被道教演绎成道教宗教哲学和神仙经学,从而继承了道家思想。道教把道家思想分为“出世法”和“入世法”两方面应用,从这个意义上讲,道教也是道家的继承和发展。道教讲究“务实”,重视现实,就是从道家思想一脉相承下来的。


5.道教是华夏民族文化形成的宗教。在宗教活动和宗教仪范中保留了很多古老民族宗教信仰,如巫祝、祈祷、天神、地祗、祖先、神圣、仙人崇拜等。有人讥讽道教是“多神教”,道教对此从不讳言,因为道教认为这正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我自崇拜我们民族的老祖先,我们就是有这么多老祖先可让人崇拜,管什么多神不多神。试看道教庙里所奉祀的神,除了历代封建王朝列入祀典的神外就是些为人们所崇拜的民族贤哲,没有一个外国人,都是中华民族自家人,这也是道教信仰上的一大特点。

世界上所有宗教的发源地,无一不打有该民族文化的烙印。世界上所有宗教所崇拜的教祖无一不是人,死后被其信仰者推崇之为神。释迦牟尼(如来佛)、穆罕默得、耶稣基督、老子(太上老君)在生都是人,也都是各自的民族先圣先贤。外国的民族先圣先贤,信仰他的后人能冀求得到默佑,中国的先圣先贤,信仰他,也同样能得到默佑。从民族文化传承看,中国有五千多年不间断的文化传承,形成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这是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的。中国的先圣先贤为我们创造了极其丰富的精神财富,这是作为中国人值得骄傲的。道教是具有民族自尊心,根植于中华土壤发展于中华土壤的古老宗教。相信外国神能保佑信仰他的人,中国神也能保佑信他的人。分布在异国他乡的中国人,多把家乡信仰的神带到外国供奉,求其保佑,以之为一种精神凝聚力,且世代相传对祖国的倾向心。这不能不是道教信仰在民族心理上的一大作用特点。

6.道教爱祖国维护人民利益思想。道教理想和追求的除健康长寿成仙外,还有“至治”的世俗现实社会,即建立一个极大公平,人人安其居,乐其俗,美其服的和平王国,使人各安生理,乐享太平,竟其天年,像“华胥氏之国”那样美好。《太平经》有此理想,太平道的黄巾起义为此作过革命,张鲁在汉中施行政教合一治理近三十年,虽被赞美为“民便乐之”,但终是昙花一现。道教希求人类能和平共处、相亲相爱,反对强凌弱众暴寡,反对人压迫人,反对人剥削人,《太平经》把剥削者称作“太仓中的老鼠”,说这老鼠占有太仓之粟还不许输粟者动其一粟。道教反对战争,认为兵是不祥之器,有道的人是“不以兵强天下”的,认为“大兵之后必有凶年”,为不义暴发的战争结果是广大百姓遭灾。但是道教对用兵也主张“不得已而用之”,那就是受到不义战争的侵略,只有用正义战争去消灭战争。清代嘉庆年间有个道士叫董清奇,在他着的《除欲究本》一书中有一首俚语诗写道:“一只手里端的香,一只手里拿着枪。该当烧香就烧香,该当使枪就使枪。这话岂不搅乱道,那个圣人留世上?有人若要深信此,胡涂痴迷最平常”。抗日时期有个老道长叫周明岐,当时在西安八仙宫住,帮助西安地下党做工作,他的一个朋友的儿子要跟他出家学修道,他说:“在此民族存亡之期,修什么道,等打完仗再修道。”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有不少道教徒或直接参战,或为掩护红军作出极大贡献甚至牺牲了性命。道教徒的不盲目反对战争精神,是直从道家《老子》思想承下来的。道教对腐败不堪救药的社会,不是听天由命的消极对待,而是投身到革命列,推翻旧统治,建立新政权,所以在中国历史上每次改朝换代,推动历史前进,都有道教人士参与。

7.道教不相信“人生寿夭皆由天定”的天命说,提出“我命在我,不属天地”说。儒家说“生死由命,富贵在天”,道教说“夺天地之造化,与天地同寿”。道教认为人生所走旅途中的老、病、死,完全是自己造成的,也是可以避免的。只要个人不懈的修炼,积极地和自然作斗争,对延长生命是“回天有术”的。道教的这一信仰,确实是“顺其自然”而又“逆天行事”。道教“丹经”和养生求,都是基于这种精神。

8.道教从宗教信仰出发,认为万物有灵。宇宙空间有神,人身四肢百骸也有神,而且人身之神又与自然界之神息息相通。故此道教徒倡导“不亏暗室”,要人正大光明,不做瞒心昧己的事。因为所做的事别人虽不知,你自己身中之神是知道的,做了坏事,身中之神就不得安宁,你自己的精神也不安宁,况且身中之神还要向上天“司过之神”打报告,司过之神根据你过犯大小给予你应得征罚。这虽是宗教说教,但确能起到规范人心的作用,可能孙中山先生所说“宗教可以补助国家法律之不及”道理正在这里。故此,凡是虔诚的道教徒都是爱国守法,为人正派的道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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