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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门道语》第三十一期:正确认识《道德经》之善
时间:2019-04-29    来源:八仙宫网络平台整理     作者:金明立道长


      中国传统文化始终追求的是真善美,而善也是最为核心的价值观。在老子《道德经》中就有十八章提到了“善”,其中关于善这一道德品质的论述,成为了道教思想的核心。
 
一、老子的善恶观是相对的
      在《道德经》第二章中就有:“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在常人眼中,美就是美的,善就是善的,而老子却说,这样的认识是不对的。为什么?因为善恶美丑,就像绿叶衬托红花一样,美需要有丑来对照,善需要有恶来比较,这样才能凸显美和善的存在。进而,老子以他独具思辨的言辞告诫人们,以“道”的运行规律来看,有与无是互相产生的,难与易是互相形成的,长与短是互相衬托的,高与低是互相依存的,音与声是互相配合的,前与后是互相跟随的,世间万物的发展永远都是这样。

      那么,有了这样的认识,便有了老子“善人者不善人之师,不善人者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智大迷,是谓要妙(27章)”老子认为,善人是恶人的老师,不善人是善人的借鉴。如果不尊重老师,不爱惜借鉴的作用,虽然自以为很聪明,其实是大大的糊涂。这就是最精深微妙的道理。有了这样的启示,老子得出了“唯之与阿,相去几何? 善之与恶,相去若何?(20章)”的结论。这是说,善恶美丑,虽然相互对比永恒存在,但人们的追求却是十分鲜明的,都喜欢美的、善的,都憎恨丑的、恶的。有感于此,老子也一样爱憎分明,他说,大家所畏惧的,我也一样惧怕。这说明了什么?对于社会大众公认的道德品质和价值观念,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都不得去触犯。否则,不仅会违背“天下神器”对自己不利,而且还会给社会造成不好的结果。

      由此,我们从中得到了什么启示?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要正确认识社会大众公认的价值取向和自然万物的内在关系。否则,便会像“农夫与蛇”故事中的那个农夫一样,因为不了解蛇的生活规律和价值观念,虽然他发了善心,也行了善,但结局却不得善终。有智慧的人如果不懂“道”的要妙,其结果与农夫的下场也是一样。比如,春秋时期的文种与范蠡,两个人都与越王勾践一起出生入死、并肩作战,为越王勾践复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两个人的结果却是天差地别。范蠡读懂了勾践只能共患难,不能同富贵的人之本性,在帮助勾践复国之后,就带着西施隐退,得到了善终。而文种在看了范蠡归隐时留给他的信件时,却因贪恋功名富贵,称病不朝,最后落得一个“兔死狗烹”的结局。“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应该从老子的善恶观中汲取智慧,尽量扬弃丑与恶,追求真善美,把一切言行举止都归于“道”。
 
二、只有符合道的运动规律才是“上善
      在《道德经》的第八章中就有“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这句话突出了老子的行善观,他认为行善应该像水一样,具备滋润万物而不与万物相争的品德。而作善人的原则,也要像水一样,不仅要宽以待人,善良仁爱,还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有条不紊的将国家治理好;要像水一样,根据情况与时俱进、推陈出新。如果墨守陈规、固步自封,违背“反者道之动”的运行规律,不仅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烦恼,而且还会因此带来杀身之祸。比如,在朋友交往上,老子便提出了“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81章)”的仁爱精神。这种精神,不仅饱含了“信言不美”和“善者不辨”的真实,还饱含了“美言可以市尊,美行可以加人(62章)”的善人以道取于人的高尚品德。

      同时,老子的“上善”观并非随意的迁就、忍让与施舍,而是讲究原则与精神的,那就是“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春秋时期的宋襄公,坚守所谓的仁义道德,自愿放弃合法继承人身份,主动让位于庶出长兄子鱼而厚养了子鱼的野心,最后被对手痛打,险些丧于命。毛主席曾在他的《论持久战》中说:“我们不是宋襄公,不要那种蠢猪式的仁义道德。我们要把敌人的眼睛和耳朵尽可能地封住,使他们变成瞎子和聋子,要把他们的指挥员的心尽可能地弄得混乱些,使他们变成疯子。”因此,老子的“上善”观,不仅与宋襄公式的仁义有很大的差别,还具有较为丰富的内涵。

      当代社会,我们不仅要读懂老子的“上善”观,还要谨记这种“善”不仅有“利万物”的特征,更在于“几于道”的品德,这种“几于道”“利万物”的特性和品德:于天地层面,是“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7章)”与“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77章)”中的“不自生”和“补不足”的奉献情怀;于圣人层面,是“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7章)”中的“后其身、外其身”的无私情怀。无论是圣人还是普通人,都要有“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27章)”中“无弃人”、“无弃物”的悲天悯人胸怀。这种“利万物”的特性,正是道的“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51章)”天地之道的体现、圣人之道的体现和百姓之道的体现。用之于当代,就是当代社会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老子在《道德经》中论述的“善”也是一种不争的善——“吾有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67章)”“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68章)”的“不争”手段,之所以是善的不争手段,它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是谦下和柔弱,更在于“不争”的手段它是符合“道”、体现“道”的。相反,不和“道”的结果,则是“将欲歙之,必故张之﹔ 将欲弱之,必故强之;将欲废之,必故兴之;将欲取之,必故与之36章”的“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的道的要妙。要想达到这个目标,就应该有“是谓微明”不随心所欲的智慧,有了这样的智慧,就能以“柔弱胜刚强”。而这种“柔弱”并非是性格上的懦弱胆小,而是公而忘私的天下胸怀,这样才能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友好相处,这样社会才能和谐稳定。

      老子“不争”手段的实施,也不是绝对不变的。“不争”之所以是最佳处事手段,是因为“不争”是从“道”的运行规律出发的,采用“不争”的手段有利于事物的发展。如果面对特殊情况,这种“不争”的手段,不足以解决所面临的问题时,作为“不争”手段的补充,那就是“争”,那就需要采取强硬的手段。比如“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尽管采用“兵”的手段有悖于“不争”的思想,但在面对敌人侵我国土,涂百姓之时,还是要“不得不”采用。在通常情况下,治理国家,必须不与民相争,在对于那些累教不改的犯罪分子,必须要“吾得执而杀之(74章)”。

      在《道德经》第四十九章有:“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德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德信。圣人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这段是说,圣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面对善良诚信的百姓他一样对其善良诚信;面对不善良诚信的百姓他照样对其善良诚信。圣人为什么要这样作?因为圣人的价值观是与“道”融为了一体,所以他们率先垂范 ,以善为本,这样便能够使不善的、不信的人受到感动而行善、讲诚信。这便是“德善、德信”。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容易做到相互之间的诚信善良,但面对不诚信善良之时,我们还能像圣人那样,依然对其诚信善良的话,这就很难了。所以要想所有人都对自己诚信善良,必须以身作则行善事、讲诚信,这样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社会一定会走向良性循环。

      当然,要想达到“不善者吾亦善之”“不信者吾亦信之”的圣人境界,必须要有“为无为, 事无事(63章)”的为善精神境界。达此境界,就是不要太计较个人得失,而是要以自然无为、清静无事、恬淡无味(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的立身处事原则来做人做事。具体方法是在解决困难的时候,要用“以德报怨”的胸怀,从容易或微小的地方开始,而且不能轻易的许诺。如果把事情看得太容易,一定会遇上各种各样的困难。因此,圣人总是把事情看得非常困难,以致最后毫无困难。这便是老子“入道”的方法,也是“不行道”的结果。因为在老子看来,凡是“有为”的都是“智巧”;凡是“有事”的,都是为了巧取功业;凡是“有味”的必然是巧取功名利欲。这三种都是世人所崇尚的,但“道”是至虚无为、至静无事、至淡无味的。只有圣人才能以“道”为怀,去彼取此(去大多而取小少)。正因为“圣人”有此胸怀,才能做到“报怨以德”,如果小肚鸡肠、睚眦必报,以牙还牙,报复社会和他人,必会将自己带入万劫不复,这在当今这个法治社会,是万万不可取的。
 
三、老子的善既是知恩感恩,也是“善于”之善
      在《道德经》第五十四章中还有:“修之于身,其德乃真﹔修之于家,其德乃余﹔ 修之于乡,其德乃长﹔修之于邦,其德乃丰﹔修之于天下 ,其德乃普”从老子“修之于身”到“修之于天下”来看,人应该要知足,懂得感恩。人在天地之间,衣食住行都要取法天地自然,所以要保护环境、爱护自然,这是感恩天地;人的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在父母呕心沥血与精心养育下才得以成人,所以终身应当报答父母生养之恩;人的一生还要经历良师的培养、贵人的提携和智者的指点、夫妻间的相互体贴、兄弟间的手足关爱、知己间的彼此知遇、危难之时恩人的救急之恩等都必须报答,这种有恩必报,是人类社会唯一正确的真善美。有了这样正确认知,才能构建出和谐的社会环境,才能深入到每个人的心中,进而才能维持社会中“善”的秩序。

      《道德经》中的“善”还有“善于、妥善”之意。在第七十三章中就有:“勇於敢则杀。勇於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这里的“善”就是善于的意思,而这句话说的是“勇于坚强就会死,勇于柔弱就可以活。这两种勇的结果,有的得利,有的受害。天所厌恶的,谁知道是什么缘故?有道的圣人也难以说清楚。自然的规律是,不斗争而善于取胜,不言语而善于应承;不召唤而自动到来,坦然面对而善于筹划安排。自然的范围,宽广无边,虽然宽疏但并不漏失。”另外在第六十三章中还有:“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这句话的意思是,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留下残余的怨恨;用德来报答怨恨,这怎么是妥善的办法呢?因此,有道的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但并不以此强迫别人偿还债务。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圣人那样宽容,没有“德”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刁诈。自然规律对任何人都没有偏爱,永远帮助能够妥善处理问题的善人。在老子看来,只有有道有德的人,才是真正的善人。真正的善人,才能得到“天”的帮助,这是因为顺应自然规律的结果,是自身努力的结果。虽然这里的“善”并不是指善良,但依然体现了《道德经》的核心,应该遵守自然柔弱不争的规律,不以主观意识去取代客观的规律。所有的善行都必须在国家制度法则下进行,因为遵从国家制度法则的行为,就是遵从老子《道德经》“上善”之真善美。

      总而言之,《道德经》中的善,既体现出了中华文化中固有的知善、求善精神,同时又时刻保持着道教特有的清醒与智慧。继承与弘扬道教关于善的思想, 将有助于矫正我们民族性格中的某些偏颇之处 , 更好地发挥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作为道教经典的弘扬者,我们应该积极传播《道德经》之“善”,不仅做到善意的继承,还要能做到妥善处理问题,善于化解矛盾,做一个善于做善事、妥善做事的“上善”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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