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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门道语》第四十六期: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推动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
时间:2023-09-20    来源:八仙宫网络平台整理     作者:胡诚林


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推动宗教事务治理现代化

文\ 胡诚林
 
       2021年12月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发表重要讲话。讲话强调指出的“九个必须”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新时代怎样认识宗教、怎样处理宗教问题、怎样做好党的宗教工作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战略指导意义重大,思想引领作用深远。
       “九个必须”中,“必须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处理宗教领域矛盾和问题、调整宗教同社会关系、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的法律支撑,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进宗教事业健康传承的根本保证。宗教界必须全面认识,在工作中贯彻落实。

一、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宗教作为历史的产物和人类社会发展的文化现象,作为人们内在自然情愫表达和社会组织实体存在,无论是其思想情感活动还是行为实践活动,都会和现实社会发生一定关系,对一个国家的民族心理、民族情怀和民族价值体系的形成产生一定影响,所以通常说,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等基本特征。
       宗教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其不可能游离世外。实施依法管理,使之符合国家意志、彰显民众愿望、发挥积极作用,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宗教融入现实社会的必由之路。

二、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本质要求。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党的二十大对宗教工作提出的核心要求。这一要求深刻阐明了党和国家对新时代我国宗教发展在地域维度上、国家制度上、文化底色上与政治站位上的原则立场与根本主张,是关于我国宗教发展的新的历史方位,是广大宗教界价值追求和努力实践的行动指南。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方面要求宗教界在政治上高度认同、文化上高度融合、发展上高度同频、服务上高度自觉,另一方面则要求宗教界一切宗教活动必须在国家现有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做到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出世上返朴归真,入世上忘我利人。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需要党和政府全面领导,需要宗教界正确认识与自觉行动,更需要法律法规的深度支持及刚性约束。因为,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是规范推动宗教不断适应社会的重要前提,而不断适应所处时代社会发展则是实现宗教繁衍不息的不变规律。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三、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规范宗教事务管理的历史必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健全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宗教事务治理格局。”这为新时代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宗教事务同属社会事务的一部分,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是建设法治社会的需要,是宗教自身与时偕行的客观要求。历史规律总结和事务发展实践一再证明,不受管控的事务必将演变为混乱无益的事务,没有限制的发展极其容易滑向狂妄危险的边缘。这正是提高宗教法治化水平的必要性、重要性所在,也是我们看待宗教工作、处理宗教问题应有的认知与觉悟!

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促进宗教事业健康传承的根本保证。
       宗教不仅仅是名词,更多的时候是在充当动词。因此,当宗教信仰由一种内在意识外化为一种社会行为时,其原本的个体属性就转化为群体的社会属性。这一客观属性的演化过程,既是宗教社会化身份转型的自然规律,也是其长期以来基于世俗社会不断自我调整、自我革新、自我超越以求生存发展的融合史、变通史!
       着眼新时代我国宗教实践,实现宗教事业健康传承,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离不开精准有序的宗教管理,取决于不断提高的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故构建完整科学的宗教法治体系,是依法保护宗教合法权益的立法初衷,是防范化解宗教领域风险隐患的有力举措,是正本清源、除邪扶正、去伪存真的坚强后盾,是宗教事业历久弥新、健康传承的重要根本。

五、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广大宗教界工作实践的永恒主题。
       对宗教界而言,推进宗教法治化建设,是发展所需,责任所在。只有践行者,没有旁观者;只有全过程,没有阶段性。
       近年来,陕西省道教界在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开展宗教法律法规学习运用,为营造积极健康法治环境,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不懈努力。
       一是系统开展普法学习,以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以“七五、八五”普法宣传和每年“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为契机,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组建工作机构,举办宗教法规学习班、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知识竞赛,印制学习手册,设置阅读橱窗,开辟网络专栏等,多层次、多角度、多形式推进宗教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让法制观念渗透到每一个道教徒心中,全面营造学法知法守法浓厚氛围。
       二是全面开展法治实践,用法律手段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及《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院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先后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道教商业化及露天宗教造像治理,规范财务管理,倡导文明进香,加强道风建设,着力人才培养,强化团体只能,严格互联网监管,推进崇俭戒奢活动等,使宗教法律法规在陕西道教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三是细化用法配套,借内部规章打牢基础。为使各项宗教法规得以全面落实,达到依法管理目标,陕西省道协依据有关宗教法规要求并结合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了道教团体、道教宫观、道教教职人员、道教宫观财务、道教清规、道教教职人员证件等内部管理规章20余项;制定实施关于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道教人才队伍、公益慈善事业、道风道貌、道教文化、崇俭戒奢等规范性文件15项之多,不断拓展宗教法规的精神要义,织密织牢宗教事务管理法治网,强化宗教工作法治化效能。
       推进宗教法治化建设,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我们必须牢树法治思维,维护法律尊严,履行法律义务,争做守法楷模,为构建团结稳定、文明进步的社会大局,实现中华民族伟业复兴贡献力量!
 
(本文作者系西安八仙宫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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