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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门道语》第二十七期:垃圾围城——严重的城市病症状
时间:2018-04-09    来源:八仙宫弘道部整理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统计信息显示,2015年全国有246个大中城市公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这些城市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总计约为1.86亿吨。而这个数字也只是“冰山一角”,据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2010年统计,我国每年生活垃圾产生量约达4亿吨,且城镇生活垃圾还在以每年5%至8%的速度递增。
      在公布相关信息的城市中,北上广的生活垃圾产生量“毫无悬念”地位于前列;此外,一些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同样产生着大量的生活垃圾。随着“垃圾围城”问题的日益严重,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以及对公众身体健康的危害已经显现。
      值得关注的是,“垃圾围城”不仅是城市病,而且正在向农村地区蔓延。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日益增多,相关研究表明,农村平均每人每天产生生活垃圾0.8千克,按照2015年底全国6亿农村常住人口测算,我国每年产生农村生活垃圾1.75亿吨。
      同时,我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全国58.8万个行政村中,实行生活垃圾处理的仅21.8万个,且部分农村生活垃圾只是简单地一埋了之或一烧了之。垃圾分类作为垃圾处理的前端环节,作用早已得到世界的公认,分类收集不仅能大幅度减少垃圾给环境带来的污染、节约垃圾无害化处理费用,更能使宝贵的自然资源得到重复利用。保守估计,我国城市每年丢弃的可回收垃圾价值在300亿元左右。
      但我国的垃圾分类工作一直难以有效推进。早在2000年,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就被确定为全国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然而十多年过去了,效果似乎并不明显,相关调查显示,约四分之一的受访者认为垃圾分类的效果不明显或完全没效果。
      究其原因,一方面有待于公众的公共意识提高,垃圾分类作为一种新习惯、新素养,公众需要在生活中不断适应、反复习得,才能内化为一种素质,外化为一种习惯;另一方面,在推广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政府也需进一步有所作为,引导、帮助公众养成垃圾分类意识。现阶段,尽管很多地方都推出了相关的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但有法不依、执法主体缺位、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的存在,导致执法力度不够。
      谈到垃圾分类的话题,大家可能会想到日本,日本用了40多年的时间将垃圾分类的方法逐步细化,目前可以说是已经把垃圾分类进行到了“极致”。日本的垃圾分可燃、不可燃、资源垃圾等类别,其中资源垃圾又细分为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家中的各类生活垃圾会在每周不同日子里进行回收。日本各地对垃圾分类的具体规定稍有差异,但基本上都细分到10种以上。
      从幼儿园开始,日本的学校就会教孩子识别商品包装上的各种符号,了解这些包装分属哪类垃圾以及如何丢弃,并请家长督促孩子们实践垃圾分类,让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除了宣传教育之外,法律规范也是重要的一环——日本的《废弃物处理法》规定,胡乱丢弃废弃物者最高可被处以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
      在日本很多地方的街头还贴着宣传画,警告不法丢弃垃圾者可能遭到何种处罚,并要求公民如发现乱丢废弃物者,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垃圾分类后,可再生资源被分类回收,不可再生的垃圾则被埋藏或焚烧发电,例如电子产品会被解体以回收其中的贵金属等可用资源,废弃食用油被加工制成生物燃料。
      有人将垃圾称为“放错了位置的资源”,垃圾分类则能让这些“资源”真正被有效地利用。诚然,垃圾分类的推广是个循序渐进的漫长过程,但只要从现在做起、从每个人做起,就为时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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